日前,罗湖公安分局莲塘派出所对辖区深圳市名磊物业管理的小区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室内消防栓未保持完好有效,经上报消防支队后,依法对该物业管理公司处以人民币20000元的罚款。
据介绍,早在2015年10月,派出所发现该小区存在消防栓不能正常使用的隐患,曾对其处以人民币10000元处罚。处罚后,消防民警多次要求该物业整改,但该物业管理公司消极对待,未予整改。
消防民警介绍,消防栓不能正常使用可能带来的后果是,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群死群伤事件。此次警方对拒不整改单位从重处罚,旨在警示物业管理部门,对室内消火栓等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有效,真正担负起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见习编辑 周梦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