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即将在7月1日正式实施,近日,公明街道利用钉钉视频会议平台组织辖区37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法》线上集中教育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法》的认识与理解。
“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活动邀请了社区法律顾问文洋担任讲师,为社矫对象解读《社区矫正法》,通过讲解社区矫正的含义、实施原因和目的、截止目前取得的成就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等,带领社矫对象学习社区矫正的发展史。其中,文律师提到,社区矫正实施的最初原因是为缓解监狱罪犯过多而产生的压力,其目的是为通过政府、社会以及爱心人士的帮助,使矫正对象改正恶习,并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
“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在就业、就学和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在文律师讲解“注重社矫对象社会关系修复和融入社会”“确立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两大核心任务”“充分保障社矫对象享有的合法权益”等八大亮点时,社矫对象对于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表现得非常感兴趣,纷纷发言提问。文律师在耐心回复的同时,用“法定责任追究的情形”来告诫社矫对象,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记得履行自身的义务。
通过此次学习,使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法》有了更加深刻、系统的认识。社矫对象纷纷表示,接下来一定会认真接受矫正,在不脱离社会、不脱离生活的情况下,借助政府、社区、社会爱心人士以及亲人的帮助,更好地适应社会并且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编辑 彭健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