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光明区委一届二次会议提出的“营商环境提升年”、“治理能力提升年”和区政协“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提升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的获得感”重点提案要求,提高涉企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营商环境,6月19日,光明区安委办牵头组织应急、消防、生态环境和街道等部门试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探索联合执法新机制。
多部门联合执法,为企业减负,提升执法效能
行动当天,各部门执法人员兵分多路,应急、消防部门执法人员检查了企业安全、消防工作落实情况,生态环境部门检查了企业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并在检查结束后整理汇总,给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
企业在接受检查时表示,联合执法检查这种形式很好,对企业来说监督的力度没有变化,但多个部门同时执法,检查更具深度,既可以一次性解决多方面问题,又可以减少企业被检查的次数,腾出时间和精力开展生产,工作方式更优化。
据悉,光明区安委办将以全区规模以上企业为主体试点推行联合执法机制,依托创新建设的联合执法平台,组织应急、消防、环保等涉企部门集中时间开展联合执法,并建立政企联系渠道、服务“多合一”机制,做好“一次上门多项检查、一次上门多项服务”,减少执法频次,为优化营商环境做出了有益探索和实践。
政协参与执法监督,保障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效
本次行动还邀请了区政协委员参与监督和行风评议,保障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实效。参加本次行动监督和评议的区政协副主席杨明同志表示,推动落实联合执法机制,既可以通过联合执法的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又可以从多部门的检查出的问题中发现企业管理体制机制上的漏洞,看到问题背后深层次的原因,给出合理的整改意见。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有助于企业从源头治理,推动企业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他同时强调,推动联合执法机制的同时,力度不能削弱,只有严格执法才能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优化涉企执法和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据悉,为落实“营商环境提升年”和“治理能力提升年”的要求,光明区安委办制定并印发了《光明区进一步优化涉企执法和服务的若干举措》等“1+10”文件,通过推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机制、推行企业分类分级管理机制、联合执法机制、推行统一执法标准、推行网上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执法机制、强化企业服务工作机制、优先支持安全生产等技改奖补、推行文明执法规范工作机制和强化社会监督机制等10个改革举措,以“优方式、强服务、提质量”为主调,进一步完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政府部门执法监督、第三方机构服务”的共建共治共享模式,创新服务监管方法,提高涉企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营商环境。
编辑 昌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