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发布关于取消福田区等7个区部分宜停车泊位的通告,决定取消福田区、南山区、罗湖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等7个区30条路段共计807个宜停车泊位,取消原因多为新增消防栓或建设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出入口等。公示时间自6月19日起至7月18日止。
其中,取消福田区5条路段共计150个泊位,取消南山区7条路段共计149个泊位,取消罗湖区1条路段的3个泊位,取消盐田区2条路段共计20个泊位,取消宝安区4条路段共计260个泊位,取消龙岗区4条路段共计39个泊位,取消龙华区7条路段共计186个泊位。
拟被取消的宜停车泊位具体信息如下:
制图:邓裴裴
(来源:晶报APP)
编辑 刘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