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还容留亲友吸毒,“瘾君子”获刑七年三个月
读特记者 戚金城
2020-06-18 11:14

毒品猛于虎!一些吸毒者,因为毒品而倾家荡产,妻离子散,也有的甚至走上贩毒,引诱亲友吸毒的道路。近日,坪山法院审结一起涉毒品犯罪案件,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才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9月下旬至2018年10月上旬,被告人王某才在其租住房内,多次容留亲戚王某波、王某处、罗某九,老乡李某娘、钱某服吸食毒品。2018年10月12日,侦查人员在上述地点当场抓获正在吸食毒品的被告人王某才、王某波、罗某九、钱某服、王某处及刚到现场的李某娘。

在上述期间,被告人王某才在其住处多次向钱某服、李某娘、罗某九贩卖毒品,并容留三人在其住处内吸食。另被告人王某才还多次让王某处为其贩卖毒品。2018年10月12日,侦查人员对被告人王某才的住处进行搜查,现场查获毒品15包。经称量,该毒品共重11.34克。经鉴定,上述毒品均检出海洛因成分。

坪山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才无视国家法律,明知系毒品仍予以贩卖,破坏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此外还提供场所多次容留他人吸毒并以此获利,被告人王某才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容留他人吸毒是指为吸毒者提供吸毒场所的行为,既可以是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吸毒者要求或者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有偿提供,也可以无偿提供;既可以是自己的住所,也可以是其亲戚朋友或由其指定的其他隐藏的场所。

容留他人吸毒也是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毒品不仅会危害人体健康,传播多种疾病,更会诱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扰乱社会治安,破坏社会稳定。法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莫沾毒品,莫交毒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切不可以身试法。

编辑 张克

(作者:读特记者 戚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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