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日前发布了《深圳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我市幼儿园的伙食费管理、膳食营养配餐、厨房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
人们常说孩子是祖国的花朵,那么幼儿园里的孩子就处于花朵成长的柔弱阶段,尤需呵护。由于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弱,幼儿园里的孩子即便在饮食上被克扣,饮食有不卫生的状况,大多连抱怨、投诉也不能够。建立严格完备的制度规范,守护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呵护柔弱的花朵健康成长,十分必要。
幼儿园里的饮食质量以及卫生问题,除了疏忽大意之外,多数是逐利使然。《办法》对症下药,明确了幼儿园餐饮服务的公益性原则,不允许幼儿园食堂委托承包,要求儿童伙食费应当独立核算,每月结算,幼儿园教职工伙食费不得从幼儿园伙食费中列支。这些措施从根本上掘断了幼儿园餐饮服务中的利益链条,防止幼儿园餐饮服务因趋利动机导致管理上失控。与此同时,幼儿园膳食经费得到了保障,幼儿园的管理责任也相应增强。辅以食物种类上的硬性要求以及厨房管理等方面的明确规范,深圳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能极有针对性地防堵漏洞,为孩子们的饮食健康撑起一把制度的保护伞。
好的制度更在于执行,有力的执行在于有效的监督。为了加强对校园膳食的管理与监督,2019年3月,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规定》要求,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深圳的《办法》遵此要求幼儿园实行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有幼儿园园长或者副园长与儿童共同用餐之外,还明确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对膳食工作情况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有了内部和外部的双重监督,幼儿园孩子们的餐饮安全就上了双保险。
深圳是座年轻的城市,幼儿园入学人数居全国前列,完善制度,唤醒自觉,守护孩子们的餐饮健康,就是守护这座城市的未来。
编辑 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