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了,这部“深圳法规” !​今后6年植物命名就靠它

​读特记者 林清容
2017-07-23 17:16
摘要

法规的命名通常简称为“会议举办地+法规”即“深圳法规”(Shenzhen Code)。

历经5天时间,7月21日,第19届国际植物学大会命名法会议在深圳大学城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落幕。来自30个国家和地区的155名代表参会。会议经过讨论与表决,形成新版植物科学领域的命名法《藻类、菌物和植物国际命名法规(深圳)》,称为“深圳法规”。这意味着今后6年内,全球关于藻类、菌物和植物都将依此命名。

据了解,植物命名法规源自法国植物学家 A•德堪多于1867年编写的《植物命名法》。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8个版本的法规。法规的修订是一项极为严肃、认真和民主的工作,每六年修订一次,由专门召开的国际植物学大会命名法分会来进行修订。

会议期间,总共审议了397项修改法规的提案,加上16项就地提出的提案,这是自1950年以来提交给一届植物学大会提案数最多的一次。即使代表们各持己见,五天激烈的辩论和讨论公开、友好。通过的提案汇总形成议案,再提交国际植物学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写入大会决议,新的法规即开始生效。

修订后的法规将在大会的次年出版。法规的命名通常简称为“会议举办地+法规”即“深圳法规”(Shenzhen Code)。法规的替代性明显,通常新版法规出来后,旧版便失去效力,这将有助于藻类、菌物和植物科学的发展,且易于使用。

本届会议恰逢著名植物学家德堪多编写的第一版命名法规诞生150周年,会议过程中,专家们也对此进行了纪念。

编辑 王润天

(作者:​读特记者 林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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