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拓宽城市更新建设公共住房渠道。记者10月15日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罗湖笋岗、龙岗平湖2宗项目用地日前发布“工改保”信息,另有前海、龙华等5宗居住用地项目加快项目推进,可总计供应61115平方米居住用地。
“工改保”即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支撑的前提下,规划为工业的旧工业区可申请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如安居房、公租房等)。这是深圳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拓宽城市更新建设公共住房渠道,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的重要举措之一。
罗湖笋岗梅园城市更新项目(效果图)
据了解,此次进行“工改保”的项目为深圳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公司的罗湖笋岗地区“工改保”项目,深圳市顺禾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的龙岗平湖街道G04212-7宗地“工改保”项目。用地单位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后,可向市场释放17034平方米面积的二类居住用地。
同期获得建设项目用地批准的,还有5宗居住用地:南山前海蛇口自贸片区03-01-09地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山海逸居二期保障房项目)、南山前海蛇口自贸片区03-01-17地块人才住房项目(赤湾消防站上盖保障性住房项目)、龙岗阿波罗未来产业城06-25地块配套人才住房项目、龙岗大运新城地区04-03地块人才住房项目、龙华A907-0133宗地公共住房项目(龙华观澜高新园区A907-0133宗地公共住房项目),累计可向市场供应44081平方米面积居住用地(含其他公用设施用地)。
龙岗阿波罗未来产业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关于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高质量推进综合授权改革,深圳在衔接全国首个城市更新立法即《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的基础上,又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居住用地供应的若干措施》,加快“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市场化机制”。
目前,深圳已建立新增用地供应和存量用地盘活“双轮驱动”的11种住房用地供应渠道,努力保障“住有宜居”。其中,“工改保”项目体现了规划功能调整以公共住房改造为主的公共政策属性。鼓励原计划公告更新方向或法定图则主导功能为商业的,调整为居住方向后,出售的公共住房不低于规划容积(不含公共配套设施)的60%。同时,明确实施主体可取得商品性质住房的容积“上限”。实施主体可取得的商品性质建筑面积比例适度提高,既满足项目基本的回迁需求,又均衡现状不同开发强度地区的利润水平,促进项目精细化管理。
(原标题《加快公共住房建设:深圳“工改保”拓宽居住用地供应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