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分”呀!男子盗走电动车两日后“偶遇”事主
读特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胡泽瑜 温小龙
2017-07-18 21:09

近日,深圳市民邹小姐的电动车在公共充电桩充电时,因忘记拔钥匙导致车辆被盗。两日后,邹小姐出门时竟然“偶遇”自己被盗车辆,邹小姐果断选择报警。光明警方接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成功将嫌疑人抓获。

7月8日13时许,光明公安分局玉塘派出所接到事主邹小姐报警称:其在光明新区玉塘街道附近见到盗窃自己电动车的嫌疑人。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出警赶到现场,在事主邹小姐的指认下,将嫌疑人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核查。

经审讯,违法行为人李某(男,22岁,重庆人)对其盗窃电动车的事实供认不讳。据嫌疑人交代,7月6日晚,其在长圳社区附近随意游荡时,见到一辆正充电的电动车没有拔钥匙,一时起了贪念,就将电动车直接骑走,准备自用。为躲避追查,李某将所盗电动车在家中停放两天后才驾驶出去,谁知第一次“驾车上路”,便“偶遇”事主,最终被民警抓获。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因涉嫌盗窃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市民需要停放电动车或在公共区域给电动车充电时,一定要记得要上锁。停车时,应尽量选择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或监控探头下,不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

编辑 李宇婷

(作者:读特记者 王若琳 通讯员 胡泽瑜 温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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