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肇庆市政府官网公布《肇庆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下简称“《实施意见》”),从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开发更多就业岗位等九方面,提出32条具体措施,以更大力度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多措并举促进各类群体就业。
在支持企业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补缴。对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在疫情期间,与本市规上工业企业签订半年以上劳动合同者,给予1000元或2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金融支持方面,《实施意见》明确鼓励银行机构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实施“一企一策”,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给予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
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是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实施意见》明确,以挖掘内需带动就业,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积极参与相关试点申报;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加强服务队伍建设;推进“旅游振兴”,对文旅体企业给予扶持。稳定外贸扩大就业,进一步降低出口信用保险费率,扩大出口承保规模。培育壮大新动能拓展就业空间,大力发展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企业等产业集群。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就业保障。《实施意见》提出,积极发动市内各类用人单位申报就业见习基地,对组织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按每人每月不高于肇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单位在见习期满后留用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见习留用补贴。将基层就业补贴、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对象扩大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自2021届起求职创业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3000元。
鼓励退役军人就业方面,肇庆明确,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吸纳退役1年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按每人1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贫困劳动力的就业鼓励方面,《实施意见》表示,本市贫困劳动力到本市企业稳定就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给予劳动者一次性就业补贴。
提升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是稳就业关键,《实施意见》要求,将“广东技工·肇庆工匠”“粤菜师傅·肇庆名厨”“南粤家政·肇庆管家”三大培训工程纳入民生实事,实施“农村电商”“乡村工匠”重点行动;实施十大重点群体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贴。同时,加大困难人员托底力度,强化就业服务供给,实施重点用工企业就业服务专员制度,建立24小时重点企业用工调度保障机制,实现岗位信息在线发布,加强“村企”“园村”“校企” 招聘对接,深化省内外劳务合作。
编辑 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