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深晚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了解到,近日深圳交警在猎虎行动中抓获一名涉嫌醉驾的司机,目前已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当时,深圳市交警局民警在宝安区107国道新桥路段设卡查车时,发现驾驶粤 B****K号牌小车的驾驶员占某勇疑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于是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
经检测,占某勇的酒精检测结果为140mg/100ml,随后民警将占某勇带往医院进行血样抽取,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9.8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标准。
据占某勇供述,事发前,自己和朋友在东莞大岭山一家大排档吃饭喝酒,期间喝了两杯药酒和两杯啤酒。当日22时30分许,其中一个没喝酒的朋友驾驶占某勇的车搭载其回厂里喝茶,喝完茶后朋友驾车送占某勇回家。
明明是朋友开的车,为何交警查车时驾驶位上的却是占某勇呢?民警经询问得知,占某勇的朋友驾车行驶至宝安区107国道松岗段时,由于前方发生事故塞车了,这时,占某勇觉得时间也不早了便让朋友先离开,随后自己驾车准备回家,结果刚开没多久就碰到交警查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对司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司机,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醉酒驾驶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目前,占某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编辑 廖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