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宗涉疫案判了!隐瞒行程致百余人被隔离,一审获刑十个月
读特记者 田语壮
2020-06-11 21:27

任性加侥幸,一位膝下有儿孙的老人因在疫情期间不遵守相关“封城”措施、不如实申报行程、拒绝向医院透露实情,一错再错造成1人被感染、13人被医学隔离、百余人自行隔离的严重后果,最终在暮年获罪入刑。6月5日,南山区人民法院对杨某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审判,判处被告人杨某华有期徒刑十个月。该案为深圳市首例获判的涉疫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一而再、再而三逃避防疫措施

1月23日凌晨,杨某华一家获悉武汉市将于当日10时关闭离汉通道实施封闭管理,全家人即刻驾车从武汉赶到湖南岳阳,当日又从岳阳乘坐高铁抵达深圳。当晚,杨某华一家在深圳北站乘出租车前往南山区某小区,与亲家一起吃饭。晚饭后,杨某华与丈夫熊某强入住南山区某酒店。在酒店登记入住信息时,杨某华一行未向酒店如实登记武汉居住史。

1月24日至2月3日,杨某华一行在入住酒店期间,明知道深圳市采取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仍不执行酒店自行隔离规定,多次出入超市、饭店等公共场所。

2月3日下午,杨某华因鼻塞、头痛,在熊某强的陪同下乘坐出租车前往南山区某医院就诊,继续向医院医生隐瞒从武汉来深的事实,拒绝做CT检查等医学筛查,并直接离开该医院走路返回酒店。

2月3日傍晚,在公安民警和社区人员的劝告下,杨某华自行乘坐出租车前往深圳某医院就诊。

传染了亲孙女,变成了阶下囚

2月4日,杨某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与其密切接触的13人被医学隔离,其居住的酒店被查封,138名酒店工作人员(间接接触者)由酒店采取自行隔离措施。2月7日,杨某华的孙女被确诊为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阳性检测者(无症状感染者)。

3月10日,杨某华治愈出院并解除隔离,当日自行到沙河派出所接受调查。

6月5日,南山法院对杨某华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审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华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告人杨某华系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遂作出判处被告人杨某华有期徒刑十个月的判决。目前,该判决尚未生效。

编辑 周宏博

(作者:读特记者 田语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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