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的杨某华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在深圳入住酒店期间,不执行自行医学观察规定,多次出入超市、饭店等公共场所,甚至有时没有佩戴口罩,不久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之后,在医护人员的努力下,杨某华治愈出院并解除医学观察。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杨某华依法提起公诉,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该案也是深圳检察机关办理的涉疫妨害传染病防治案首例获判案件。
杨某华年过花甲,与老伴居住在湖北武汉市,今年年初计划来深圳过年。疫情警报拉响后,1月23日,武汉疫情指挥部发布公告,将于当日10时关闭全市离汉通道。官方消息一发布,杨某华一家人推掉原定的机票,在高速公路关闭前驾车前往湖南岳阳,然后从岳阳坐高铁一路抵达深圳。
在深圳南山区一家酒店,杨某华一家人办理了住宿手续,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发现他们是武汉户籍,按照规定询问出发地和行程路线地等情况。杨某华等人隐瞒了自己从武汉来深的事实。
非常时期,酒店将湖北籍客人统一安排在了固定楼层,每天进行体温测量和楼层消毒,并告知杨某华等人要主动进行自我医学观察,减少外出。但是杨某华一家人没有主动配合疫情防控,照常外出散步、到餐馆用餐,甚至有时没有佩戴口罩。
入住酒店第12天,杨某华出现鼻塞、头痛的症状,在老伴的陪同下前往南山区华侨城医院就诊。面对接诊医生的询问,杨某华继续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并以费用昂贵为由拒绝做 CT检查等相关医学筛查,自行离开医院。
院方察觉到异常,立刻通知了酒店,酒店第一时间向辖区派出所和社区工作站进行了报告。公安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赶到酒店核实,经过多次询问,杨某华等人终于承认从武汉来深的事实。在工作人员的劝告下,她前往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做了病毒核酸检测,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并转移到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治疗,与她密切接触的13人被医学观察。三天后,杨某华的孙女被确诊为新冠病毒阳性。
杨某华这种自私的行为使家人朋友的健康受到威胁,也使整个酒店进入医学观察状态。因为无法正常经营,酒店承担着医学观察期间所有员工的工资、社保公积金以及加班费等费用,储备的大量食材等货物过期无法使用,每日消毒的成本大量增加等等,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
办案检察官表示,虽然当前国内疫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但全球战疫形势依然严峻,希望广大市民继续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切莫像杨某华一样抱有侥幸心理,最终害人害己。
编辑 周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