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特记者7月4日获悉,市交警局对机动车新车临时行驶号牌业务进行调整,对同一台车辆可核发不超过3次15天的临时号牌。
据介绍,为方便市民申领临时号牌业务,提升便民服务的水平,根据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相关规定,自7月3日起,交警部门调整我市对已销售未登记车辆临时行驶车号牌核发规则。
以往,车管业务窗口对新车只核发1次1个月临牌的业务。调整后,由车管窗口(含已授权汽车销售企业)对同一台车辆可核发不超过3次15天的临时号牌。
此外,为方便市民办理业务,市交警局车管处已授权多家我市新车经销商独立办理已销售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业务,具体可咨询汽车经销商。车管业务窗口将重点办理异地购置车辆,科研、定型试验等特种车辆的临时号牌核发业务。
见习编辑 郑蔚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