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午,广东省公安厅联合广州市公安局,在广州市越秀区举行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打击食品犯罪主题宣传日活动。活动以实物、视频、图片以及文字资料等多种形式,集中展示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食品犯罪专项行动取得的战果。
根据公安部、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广东省公安厅认真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总要求,在开展 “3+2”、“利剑”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结合广东食品行业的实际情况,积极联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检察院等部门,针对不同重点问题相继开展了“秋风”、“清源”、“清网”、食盐、保健品等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2017年6月,广州警方会同广东省盐业集团广州有限公司成功捣毁一个生产、销售假冒食用盐的黑窝点,现场查获原料精制工业盐1500千克,成品盐960千克,以及包装材料、机器一大批,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名。
2017年3月,深圳警方联合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成功打掉一个涉嫌生产、加工、批发、零售有毒有害食品窝点,并捣毁多处分销点,抓获犯罪嫌疑人70余名,现场缴获大量疑似有毒有害牛百叶、黄喉等成品、半成品及氢氧化钠、过氧化氢等涉案物品,仅在顺平、海吉星两个市场,就缴获疑似有毒有害牛百叶等成品、半成品约18000千克。
2016年12月,珠海市公安机关侦破一宗微信销售减肥药案件,查获国外生产减肥药“YANHEE”、“DC”、“NPP”等3大类4000余粒,经鉴定均为假药,该案涉及北京、天津、河北等28个省市区,涉案金额600余万元。
据统计,自2015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通过各项打击行动共立食品药品犯罪案件7090余宗,刑事拘留9550余人,逮捕7520余人。其中,“清源”行动全省共立非法添加食品刑事案件170余起,抓获嫌疑人270余人,逮捕100余人。
为充分发挥刑事惩戒与体制资源、行政效能、社会共治等职能的有效联动,持续推进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打、防、控、管”立体化工作体系,广东省公安厅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部署各市公安局主动联合当地有关行政部门,以提升食品案件线索查办效率为目标,以提前介入、案件线索移送与协查、信息通报、执法协作、问题研判、检验检疫等为重点内容的联席会议制度,将打击触角前移,加大对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及食品安全核心环节、关键领域、重点行业信息研判,提升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实效。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与食药监部门间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协作,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2017年初,省公安厅与省食药监局联合发文,制定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执法协作工作制度,要求全省各地市公安部门和食药监部门成立相应的执法协作工作组,并根据地方实际制定执法协作工作制度,进一步提升打击危害食品违法犯罪的实效。
截至目前,广州、佛山、江门、清远、中山、揭阳、云浮等市公安机关已组建了独立的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机构;深圳、珠海、韶关、东莞等地市公安机关已在治安部门内设了专门机构。
见习编辑 耿超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