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社科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8(2020)》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理论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并发布了“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2019)”,连续11年对49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49家较大的市政府和125家县(市、区)政府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了第三方评估。评估结果显示,深圳市政府透明度指数在49家较大的市政府中位居第三。同时,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透明度指数在125家县(市、区)政府中位居第五。
基于对决策公开、管理服务公开、执行和结果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依申请公开的评估,2019年政府透明度指数评估结果显示,国务院部门排在前列的有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司法部、水利部、商务部。
省级政府排在前列的有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贵州省、四川省、山东省、安徽省、江苏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天津市。
较大的市排在前列的有厦门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青岛市、宁波市、银川市、合肥市、淄博市、苏州市。
其中深圳市政府决策公开方面的得分为72.60,管理服务公开方面得分为73.84,执行和结果公开方面得分为73.00,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得分最高,为93.00。根据不同权重,深圳市政府透明度指数总分为77.03,在较大的市政府中位居第三。
县(市区)政府排在前列的有上海市普陀区、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北京市西城区、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上海市虹口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上海市浦东新区。
其中,深圳市罗湖区决策公开得分为68.6,管理服务公开得分为55.96,执行和结果公开得分为62,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得分为88,依申请公开得分为90,根据不同权重,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透明度指数总分70.77,在125家县(市、区)政府中位居第五。
法治蓝皮书指出,随着实施十年有余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并实施,我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公开范围继续扩展,公开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效果不断提升,助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治蓝皮书认为,2019年,我国政务公开规定得到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要求继续细化。各级政府以政务公开为手段,助力提升治理水平。同时各级政府稳步推进决策公开,有序参与规范用权。如有32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38家较大的市政府以及60家县(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意见征集专门栏目,集中发布重大决策预公开草案及征集公众意见的情况。另外,各级政府机关注重细化政务服务信息、便利信息查询获取。如43家国务院部门和被评估的所有的省、市、县(市区)三级政府均公开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国务院部门的公开率由上一年的84%提高到87.76%,省级、较大的市及县(市区)三级政府则由上一年的74.19%、51.02%、57%全部提升到100%。
公开透明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之一,作为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必将日益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不过,法治蓝皮书也指出,2019年,虽然我国政务公开进展和成效明显,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方面仍然存在各种问题,集中表现为落实公开责任不到位、政务公开距离群众需求仍然有差距、部分领域公开内容仍待细化等。因此,法治蓝皮书建议,准确全面地把握新时期政务公开的地位与作用,紧紧抓住公众知悉了解政务信息的关切点,运用新科技,提升政务公开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编辑 程思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