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项将影响深远的深港金融合作在两地金融主管部门的常态化会议上呱呱落地:深港将携手打造具有全国乃至全球影响力的金融科技产业发展高地。
金融科技,今日金融业之皇冠明珠,深港两地将携手攀摘。
香港回归祖国20年来,深港金融合作从无至有,渐成春潮涌动。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末,深圳57家银行累计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5.34万亿元,交易涉及159个国家和地区,其中香港地区的结算量占74.25%。
金融产业上演“双城记”
“多年来,深港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已成常态。”深圳市金融办负责人介绍,深圳辖内共有56家港资银行经营性机构,港资银行资产规模、存贷款余额、净利润等指标占辖内外资银行的比重约70%,是深圳辖区外资银行的中坚力量。深圳本土银行的代表招商银行在港设有分行和全资附属投资银行招银国际等,2015年3月其全资控股的香港永隆银行与中国联通共同出资设立的招联消费金融公司开业,这是国内首家基于CEPA框架下的消费金融公司。
证券业方面,深圳有约15家证券基金期货公司在香港设立子公司,9家香港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驻深代表处;2016年7月,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批成立,是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设立的首家外资控股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国际金融中心的香港,与富于创新精神的深圳,在跨境金融创新上稳步推进。近年来,随着跨境人民币业务规模扩大,深港两地贸易投资更加便利化;同时深港跨境基础设施加快完善。深港跨境人民币即时支付项目已于2013年1月完成系统平台建设并顺利开通。
深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加快推进。“深港通”2016年12月正式开通,目前各项指标运行平稳,为深港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向纵深推进积累经验、奠定基础。跨境基金市场进一步拓展,深交所跨境ETF、跨境LOF及跨境分级基金投资于港股的基金产品总规模自2014年底以来增长超过10倍。
深港两地金融业界在合作共赢的背景下,更是“常来常往”。在《粤港金融合作框架协议》、深港交易所《管理层定期会晤、人员往来培训及信息、产品与技术合作协议》等框架下,两地金融业界往来交流日趋密切。特别是2016年以来,深圳市金融办、香港金管局等两地金融工作部门、驻深金融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代表性金融机构等共同参与,建立了金融合作常态化机制,每季度定期会晤,重点就金融创新合作进行研讨交流,取得良好成效。
跨境金融创新前海结硕果
建设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深圳特区建立30周年节点作出的重大决策。国务院批复前海开发开放系列政策,明确赋予前海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的功能定位。2015年4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成立,前海又叠加自贸区政策优势。跨境金融业务创新成为前海金融先行先试的关键内容。
前海开发建设,资金从何而来?跨境人民币贷款成为首只“螃蟹”。2012年底,中国人民银行批复《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前海企业按市场定价方式,从香港银行借入人民币资金用于前海开发建设,标志着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在国内率先启动。截至2016年底,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实际提款金额超365亿元,约占全国企业境外人民币借款提款总额的40%。
跨境发行人民币债券紧随其后。2015年,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成功在港发行10亿元人民币债券,年期2年半,利率4.55%。一石惊起千层浪,这笔债券最后在港市上获得12倍超额认购,该债券成为首只在香港成功发行的前海概念债券。
截至今年一季度,深圳已联合评审通过120家股权投资管理企业、21家基金企业,累计注册资本(认缴资本)340.2亿元人民币。
助推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建设
深港金融合作创新,值得期待。
“深港两地将共同把握‘一带一路’和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重大机遇,稳步加快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助推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建设。”市金融办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两地将在跨境信贷、跨境个人投资、跨境资产管理等领域合作实现更大突破,逐步打通本外币、境内外、在岸离岸市场之间的“任督二脉”,强化人民币跨境流通主要渠道的功能地位。
同时探索加快两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争取先行先试更多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具有战略全局意义的深港金融合作项目,特别是在共建绿色金融合作示范区、推动深港澳金融科技创新合作等方面加强探索,努力为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中心建设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深圳将加强引导服务,不断优化产业环境,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支持香港企业在深圳投资设立各类有利于增强市场功能的创新型金融机构,支持更多深圳企业依托香港金融市场走向全球。根据国家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部署,积极推动港资持股的全牌照合资证券公司等尽快设立运营,支持更多港资金融企业在深集聚发展。
“深港金融合作将走向长效机制。”市金融办负责人表示,两地将共同呼吁争取一批重大金融创新项目落地实施。加强深港之间的衔接协调,打通双方利益汇集点,充分发挥深港合作会议、粤港澳金融合作专责小组会议等机制作用,完善深港金融合作季度常态化会晤机制,加强两地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业界的工作协同力度,为双方实现互惠共赢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编辑 桂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