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类人账户将多一笔补贴,无须申请可直接到账!深圳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读特记者 庄瑞玉
2020-06-03 17:46

好消息!为有效应对当前价格运行的新特点,进一步完善深圳市保障援助体系,缓解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压力,深圳市民政部门将为具有深圳市户籍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员等满足条件的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什么是价格临时补贴呢?记者了解到,价格临时补贴是指当物价涨幅达到规定条件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体发放的临时补贴。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者CPI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即启动联动机制。当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或中止条件时,市发展改革部门根据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通报的相关价格指数信息,及时提出启动或中止联动机制的意见,函告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那么,具体哪些人可以领取呢?补贴发放标准又是多少?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为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对象:(一)具有我市户籍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二)持有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深圳市低保边缘人员救助证》的低保边缘人员。此外,今年3月至6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的,也可获得价格临时补贴。

补贴按月测算发放,每月补贴标准不固定。具体按“低保标准×当月CPI同比百分比涨幅×调整系数”的方式,计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标准,调整系数综合考虑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上涨情况。当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条件时,按每人每月最低补贴60元计算。如根据上款方式计算的补贴标准大于60元,则据实发放当月补贴。而今年3月至6月的价格临时补贴按双倍标准发放。

价格临时补贴以应急措施的形式,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并于公布CPI等相关指数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临时补贴发放。通过现有渠道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时,要注明所发补贴为“价格临时补贴”。当月所有启动条件均不满足时,即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记者了解到,满足条件的保障对象无需申请,补贴将直接发放到服务对象领取低保金等救助保障资金的账户。

编辑 许舜钿

(作者:读特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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