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启动
读特记者 庄瑞玉
2017-06-20 19:10

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启动啦!记者20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3类,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目前深圳市已经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施教机构有27家,公需科目已实现免费学习。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为主要内容,以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专业水平、综合素质为目的的培训活动。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据了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3类,每人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任务为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为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为2天或12学时。2017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内容确定为“大数据前沿技术及应用”“以供给侧改革推进跨区域产业共建”“工匠精神与广东制造”3个专题。专业技术人员从确定的学习内容中任意选择1~3个专题学满3天或修完18学时,均可认定为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任务。

目前公需科目已实现免费学习。市人社局建立公需科目免费学习平台,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深圳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 (网址:https://gxk.szjxjy.com.cn)参加2017年公需科目免费学习;专业科目学习内容由省有关行政部门或者全省性行业组织确定发布,已发布的学习指南内容可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学习指南”页面查询(网址:http://www.gdhrss.gov.cn/jxjy);选修科目学习内容由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开展相关实践活动以及接受远程教育,均可视为参加专业科目及个人选修科目继续教育。此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科研获得专利、出版专著、发表论文等均可以按规定计算或折算专业科目及个人选修科目继续教育学时。

各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施教机构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应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dhrss.gov.cn/jxjy),按照相关规定登记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审核认定继续教育记录,打印继续教育证书。

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市已经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施教机构有27家。具体名单可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www.szhrss.gov.cn/)或“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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