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起,深圳市实施电动二轮车备案登记试点的宝安、光明,停止对超标车登记上牌,符合国标的电动二轮车需持深圳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办理电动备案。
今年4月份,深圳交警联合宝安、光明区政府在宝安区新安街道安乐社区、光明区光明街道白花社区对电动二轮车开展备案登记试点。当前,试点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地开展,不断在试点区内扩大范围,宝安区、光明区共完成系统注册87.92万人,完成学习80.82万人,已安装备案标识车牌52.31万张。
深圳交警6月2日宣布将调整电动二轮车备案登记试点措施。6月15日起,宝安区和光明区超标的电动二轮车将不再予以发放黄色过渡期标识;对于符合国标的车辆,市民持深圳户籍身份证或居住证即可办理电动二轮车备案,发放可长期使用的白色标识。已备案的并发放黄牌标识的车辆仍可继续使用,过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国标”是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最高车速25公里/小时、最大电动机额定功率400瓦、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车体宽度不宽于0.45米、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5米、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蓄电池标称电压不高于48伏等是标准中规定电动自行车的重要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违反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一系列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已获得CCC认证。
记者了解到,在试点过程中,宝安、光明根据各区的具体情况推广备案。5月11日开始,光明区共有16家销售门店启动“带标识”销售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共提交备案610辆,生成号牌610辆,安装号牌316辆。市民可选择在电动车带标识销售服务点购买已安装备案标识的车辆,商家会提前录入车辆备案所需要的信息,同时赠送保险和安全头盔。电动二轮车车管理方面的一个痛点就是发生事故之后的理赔问题。如果没有保险,驾驶员需承担全额的医疗和维修费用。尤其是电动车在肇事后逃逸,给交通管理和伤者赔偿带来了很大的难题。在试点中,相关单位推出统一标准的专门保险,分为50元、100元、150元三档,市民可自行选择购买。
交警部门表示,电动二轮车备案登记降低了车辆被盗、丢失的风险,车辆财产所有权依法受到保护。对于社区安全管理而言,更方便社区统一规划、统一管理,消除治安、消防等方面隐患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电动二轮车备案后更要遵守交通规则,骑车出行要戴头盔、按道行驶,若是存在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会进行更精准、更严厉的处罚。
编辑 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