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账户多了一笔补贴!无须申请
读特记者 许娇蛟
2020-05-30 21:41

听说失业金涨了?是失业人员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啦!近日,记者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为了减轻物价上涨对失业人员生活水平的影响,帮助失业人员渡难关、再就业,该局将向满足条件的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今年 3 月至 6 月的价格临时补贴按双倍标准发放,全程无须申请或提交任何资料即可直接到账。

据悉,价格临时补贴是指当物价涨幅达到规定条件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体发放的临时补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启动联动机制: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 CPI ) 单月同比涨幅达到 3.5%;CPI 中食品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 6%。相关价格指数数据由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负责提供,当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或中止条件时,由市发展改革部门函告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对象之一就是正在深圳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也就是说正在领取失业金的参保人现在还能另外再领一笔钱。市社保局按照 "低保标准 × 当月 CP 同比百分比涨幅 x 调整系数"的方式计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标准。调整系数综合考虑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 ( SCPI ) 上涨情况。物价涨幅越大,补贴金额越多。当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条件时,按每人每月最低补贴 60 元计算。如果根据上述方式计算的补贴标准大于 60 元,则据实发放当月补贴。

市社保局表示,今年 3 月至 6 月的价格临时补贴按双倍标准发放。其中,深圳市 4 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双倍发放标准为 : 292.5 元 / 人。但是要提醒的是,价格临时补贴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并不是每个月都发 292.5 元。也就是说每个月的发放标准不是固定的,需要根据当月的相关指数进行测算。

失业人员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全程无须失业人员申请,无须提交任何资料,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失业人员个人领取失业保险金账户。那么,接下来每个月都会发这笔钱吗 ? 对此,市社保局表示并不是,当月所有启动条件均不满足时,即中止联动机制,停止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苗叶

(作者:读特记者 许娇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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