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动为弃婴“安家”,曲折经历助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
读特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张建国/文 陈杰聪/图
2020-05-29 20:13

出生不到5小时便惨遭生母抛弃,生命危在旦夕,小玲玲(化名)是不幸的。可她又是幸运的,在公安、医院、法院、民政等部门联动下,小玲玲在福利中心安了家。她的曲折遭遇,进一步助推了当时已在建的龙岗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步伐。5月26日儿童节前夕,龙岗法院法官特意到福利中心看她。

出生被弃,生母坚决放弃监护权

去年2月7日16时许,不满22岁的阿兰(化名)在龙岗出租屋内独自生下一个女婴。当晚,阿兰将女婴用衣服包裹起来放进了鞋盒,然后悄悄地端到住处附近的垃圾桶旁,遗弃了。当时天气寒冷,女婴发出微弱的啼哭声。21时40分许,一个行人发现鞋盒异常,报了案。半夜时分,小玲玲被龙岗警方紧急送到了龙岗区人民医院救治。

一星期后,阿兰在其住处被民警抓获,后因涉嫌遗弃犯罪被提起公诉。“阿兰,刑满释放后能否领回孩子自己抚养?”庭审时面对法官提问,阿兰表示孩子已由福利中心抚养,她不愿领回。记者了解到,阿兰从老家四川来深圳打工,与孩子生父并未结婚,二人关系破裂后,绝望的她彻底删除所有通讯方式;阿兰的母亲对她未婚生子非常愤怒,已和她断绝母女关系。

面对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阿兰宁可接受刑事处罚也要放弃监护权,并称出狱后也不会抚养孩子,请求福利机构收养小玲玲。2019年4月24日,被告人阿兰被龙岗法院判刑11个月。

转危为安,安顿问题接踵而来

小玲玲在生日当晚被医护人员全力救治后脱离了生命危险,很快康复,成了科室所有医护人员的开心果。可问题接踵而至,小玲玲不能长期待在医院里。

正常健康成长的婴儿,享受的是父母亲人的怀抱,而小玲玲一出生需要面对的,竟是法律问题。由于她是民警送进医院的,医院首先联系派出所安置孩子,民警表示案件已移送法院,安置问题可咨询负责接收弃婴的福利机构。于是,医院又找到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福利中心表示,这个孩子有明确的监护人,属于困境儿童,目前龙岗区未成立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议向市未保中心咨询;而阿兰的遗弃行为属刑事犯罪,应对其处以刑罚,刑事判决书中无权确认孩子的监护权问题;医院又多方咨询街道等部门,均称有法律制度上的障碍……

排除障碍,各方力量为女婴“安家”

小玲玲转眼已半岁大,医院致函龙岗法院称,孩子抚养在住院病区,对其他患儿诊疗和本人成长发育均不适宜,请求法院协助解决孩子的安置问题。

龙岗法院立即梳理法律法规后多次与民政部门协商,在明确代养期限届满后民政部门可起诉孩子法定监护人,以及在临时代养协议的签订主体、责任义务如何约定等一系列问题的基础上,于2019年9月商请龙岗区民政局依规指定部门临时监护和抚养孩子。随后,龙岗区民政局同意在阿兰服刑期间临时监护小玲玲,并指定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予以接收和临时代养。小玲玲在今年1月12日转至福利中心。

值得一提的是,小玲玲的曲折经历和因她而生的一连串感人故事,进一步助推了当时已在建的龙岗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步伐。2019年12月,未保中心正式成立运营,专门为类似小玲玲这样的“困境儿童”提供救助和保护。“小玲玲是不幸的,但她又非常幸运。”龙岗区人大代表李泽红表示,公安、医院、法院和民政各部门为小玲玲安家联动合作,使得这个幼小无辜的生命不至于凋零人间。

编辑 关越

(作者:读特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张建国/文 陈杰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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