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法院携手蓝海中心,共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读特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于雪 文/图
2020-05-28 09:52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建设机制,5月22日上午,坪山法院与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蓝海中心”)共同签署《关于合作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备忘录》。坪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戴少雄,蓝海中心理事长李茁英等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戴少雄介绍了坪山法院自成立以来,积极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全面推进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的建设。蓝海中心理事长李茁英介绍了蓝海中心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域外法律查明+国际商事调解”全新模式的实践探索和商事调解在专业化和科技化等方面的特色。

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共同确立合作运行模式、明确日常工作形式、设立调解经费保障,通过搭建专业化特色调解合作交流平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法治环境。此举既发挥了法院调解的审判指导和协调功能,也更好地运用蓝海中心在专业领域内的优势,实现了诉讼与调解的无缝衔接,增强了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效。    

编辑 秦天

(作者:读特记者 戚金城 通讯员 于雪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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