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促进坪山区产业发展以及加强片区配套角度出发,拟对[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4-10、04-11地块进行规划调整。该事项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沙田地区]法定图则,04-10、04-11地块用地面积分别为21437、29387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均为二类工业用地(M2),容积率均为1.6-2.5,备注均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将原04-10和04-11地块重新整合划分两个地块,地块编号仍为04-10和04-11,其中04-10地块用地面积42325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普通工业用地(M1),容积率调整为4.3,配建1500平方米熟食中心、100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04-11地块用地面积8500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文体设施用地(GIC2),配建社区图书馆、文化活动室、青少年活动设施、5人制或7人制足球场、篮球场。
(二)在04-10地块内部增加南北以及东西走向各1条宽度不少于12米的建议性支路,促进交通微循环。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展示方式与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
3.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人民西路2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人民东路与寿龙路交汇处东南角
(二)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开展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6月25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坪山区龙坪路6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18),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5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规划科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755-28297911
深圳市城市规划委员会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坪山管理局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