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控烟督查“车轮战”开始 这回严查办公场所!
读特记者 余海蓉 通讯员 深卫信 文/图
2017-06-06 16:59

写字楼、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口岸……来这些场所上班、办事的烟民小心了!深圳6月由市卫生监督局牵头开展新一轮控烟执法督查“车轮战”开始。5日和6日,督查队分别到罗湖和盐田进行了执法检查。

一女烟民楼梯间抽烟被罚

5日上午10点,执法人员一行来到国贸大厦40楼,位于该楼层的深圳市辽河油田南方投资有限公司内无张贴控烟标识,会议室有烟灰缸。公司负责人表示自己了解室内不允许抽烟,烟灰缸是提供给客人使用。执法人员向其介绍室内不允许有烟灰缸,同时把控烟宣传标识以及深圳控烟条例宣传册发放给该公司,对该公司处以警告,并发意见书限期整改。

就在该楼层的楼梯间,执法人员发现有人正在抽烟,而且还是一位女烟民。执法人员向其介绍了深圳控烟条例,并进行了罚款50元的处罚。

据国贸大厦物业公司有关人士介绍,写字楼楼梯间一直是控烟重灾区,此前物业公司在楼梯间张贴了控烟标识,但被烟民给撕了。不过大厦内也有公司对控烟执行的很好,对于抽烟的员工处以200元以上罚款,比深圳控烟条例处罚的“起步价”还高,有效减少了室内抽烟情况。

被查公司老总竟然报警

6月6日上午,督查队伍突击巡查了盐田区壹海中心写字楼,发现两家公司办公室内摆放有吸烟用具,执法人员对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控烟教育,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在亚枫装饰公司的总经理室内,督查人员发现茶几上摆放了一个烟灰缸,里面几乎塞满了烟头。见到执法人员,该公司总经理突然情绪激动,声称督查队伍未经事先沟通即进入个人办公室,侵犯了个人利益,随后又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随行的市控烟协会义工李先生表示,这种抵触抗拒的这种现象在控烟执法督查过程中十分常见。

当天督查队伍还发现,在多家公司,员工都知道室内不能吸烟,但依然摆上了烟灰缸。一些员工表示,这些吸烟用具仅是供前来拜访的客户使用,平时可能用于摆放水果等其他用途。

对此,盐田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指出,深圳室内工作场所禁止吸烟,也禁止摆放烟灰缸等吸烟用具,如果是客户拜访想吸烟,公司管理者和员工应做的事是劝阻,而不是提供方便。

吸烟点必须设置在室外

此外,督查人员走访还发现,写字楼物业管理方对吸烟点的设置并不合理。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点应该设置在符合消防要求的室外,并不得靠近人群密集处和行人必经的主要干道,还要设置明显的指引标识和吸烟有害健康的警示标识,配置好烟灰缸等盛放烟灰的器具。

目前许多写字楼在吸烟点设置方面未达到以上要求,多数写字楼并无室外空间可设置吸烟点,或设置在一楼等人群必经或密集处。

6月重点“盯住”写字楼

今年3月和5月,深圳已先后在酒吧等娱乐休闲场所和餐饮服务场所展开两轮控烟执法督查“车轮战”。由于市民对写字楼等办公场所的违法吸烟情况投诉强烈,深圳市控烟办决定在6月开展今年第三轮“车轮战”,向全市10区的写字楼、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口岸“开刀”,而写字楼将是重中之重!

深圳于2014年3月1日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规定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以及学校、公园、医疗卫生机构等室外场所禁止吸烟,个人违法吸烟最高罚款可达500元,场所控烟不力则会受到警告并收到限期整改意见书,不按要求整改的将被罚款3万元。

进写字楼开展执法督查,面对公司门难进,脸难看的情况,如何更好执法,并把控烟落实到位?深圳市控制吸烟协会会长高文辉表示,执法部门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控烟宣传教育,与物业形成合力。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也表示,针对首场执法行动发现的情况,接下来的执法将对楼梯间等“重灾区”重点督查,同时做好市民的宣传解释工作。

见习编辑 耿超逸

(作者:读特记者 余海蓉 通讯员 深卫信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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