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创新空间线上法律开讲 律师浅谈疫情期间劳务纠纷的处理原则

读特记者 易芬
2020-05-26 20:30
摘要

在课程中毛腾云指出延迟复工期间,企业不可以安排员工的年假休假

5 月 25 日,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用工的法律适用等重点问题,罗湖社会创新空间联合深圳市罗湖区博法法律服务社,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线上法律知识宣讲。

培训课程上,律师毛腾云就目前的重点法律问题做了详细的的宣讲,明确了因新冠肺炎产生免责法律后果的判断标准,并特别强调各方当事人在处理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纠纷时一定要遵循合法性原则、公平合理原则、平等协商原则,本着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态度才能更好的解决各类纠纷。

在课程中毛腾云指出延迟复工期间,企业不可以安排员工的年假休假;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与春节延长假、延迟复工期间重叠时不顺延;产假、病假、婚丧假、陪产假、探亲假与春节延长假、延迟复工期间重叠时不顺延。

同时毛腾云还详细解读了关于治疗、隔离期间工资支付问题,他表示,治疗、隔离观察期间,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企业要求隔离观察期间,按停工、停产规定支付工资待遇;企业达到复工条件,员工不愿意复工,无需支付工资。

还针对疫情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毛腾云进行了解析。他表示,新冠肺炎治疗、强制隔离观察期间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新冠肺炎治疗、强制隔离观察期间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应顺延至医疗期满、隔离观察期满或政府部门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劳动者不配合治疗、隔离观察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不愿意复工的劳动者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隐瞒病情、接触史的劳动者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讲课结束环节结束之后,毛腾云对参与培训的公益组织成员提出的一些法律问题通过案例的方式进行了解读。不少参与培训的成员留言表示,培训内容充满干货,律师的知识分享让他们觉得受益匪浅。

(深圳晚报供稿)

编辑 昌慧

(作者:读特记者 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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