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统一规范标准 深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全面启动

读特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崔嵩 文/图
2017-05-21 21:03
摘要

全市城管部门将从三方面着手,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从以往的鼓励为主转变为全面强制,并率先建立强制分类制度,这也意味着垃圾分类将成为每一个深圳市民应尽的义务。

3月底,深圳被国务院列为全国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城市之一。5月19日,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现场会在盐田区召开,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刘庆生出席并讲话,现场参观学习了盐田区生活垃圾分类的一些先进做法。

会议还印发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接下来,全市城管部门将从三方面着手,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从以往的鼓励为主转变为全面强制,并率先建立强制分类制度,这也意味着垃圾分类将成为每一个深圳市民应尽的义务。

年底前全市物业小区和城中村分类设施全覆盖

深圳是全国首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历经多轮试点探索,积累了丰富、宝贵的实践经验,2015年被列为国家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总体来看,深圳仍处于垃圾分类的起步阶段,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没有形成完整、规范的垃圾分类设施体系,许多小区和城中村虽然配备了废旧织物回收箱和电池、灯管回收箱等,但是并不完善,或管理不善,特别是在分类标志和箱体外观方面,五花八门,影响居民辨识。

《深圳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中提出,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标准,对全市市政道路、公交车站、市政公园、社区公园、商业场所、住宅区、城中村等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进行统一、规范设置。至2017年底前完成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城中村)以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规范设置工作,至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市政道路、公交车站、商业场所等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规范设置工作。

其中,住宅区(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包括分类投放点、废旧织物投放点、大件垃圾(年花年桔)投放点和其他垃圾投放点(收集转运点)。每个住宅区(城中村)至少设1个分类投放点、1个废旧织物投放点、1个大件垃圾(年花年桔)投放点,根据居民实际投放需求,设置一定数量其他垃圾投放点。

相关垃圾暂存一定量后,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责任单位应通知专业收运企业上门收运,分类收运车辆应采用密闭厢式货车,保持外观干净整洁。

制作清晰的垃圾分类指引教居民如何分类

经过几年的垃圾分类实践,应该说垃圾分类最关键的就是市民的参与。城管部门广泛开展全社会宣传教育与实践,培育了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但由于对居民的垃圾分类指引不够细致深入,许多人有垃圾分类的意识不知道怎样进行垃圾分类,如何参与、如何进行分类是面临的最大问题。

推动全社会开展垃圾分类,居民的日常参与和体验是重中之重。据市城管局副巡视员杨雷介绍,目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已经制定了针对居民住户的垃圾分类指引,近期就将印发给各区,由各区印制后发放到每户家庭,告知和引导居民做好垃圾分类。

在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倡导方面,市、区两级做了大量工作。但是过去的宣传更多地是一种意识宣传。应该说,宣传也是有效果的,从之前的社会调查来看,市民群众普遍树立了垃圾分类的意识。接下来的宣传要着重从意识宣传转为行为引导,要告诉市民群众怎样分,怎样参与垃圾分类。进行务实的宣传,把宣传引导与具体工作,比如分类投放容器的布设等结合起来。

另外,市、区两级做好统筹,策划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合力,共同搞好垃圾分类的社会发动,使更多的市民群众参与进来。

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强化强制力

2015年8月1日,我市发布实施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我市生活垃圾分类从试点跨入全面推行。过去推动垃圾分类工作都是以鼓励为主、强制不足,没有建立居民作为垃圾产生者必须承担垃圾分类治理的责任意识和有力举措。

有学者指出,过去一直没能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强制力。虽然深圳已经出台了政府规章,但缺乏立法支撑。为此,许多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在呼吁,尽快开展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城管部门也在与市人大环资工委密切联系,积极推动这项工作。相信通过立法,可以强化垃圾分类的强制力,保障分类工作持久、长效。

此外,完善市生活垃圾分类联席会议制度、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联席会议制度,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刘庆生为联席会议的召集人,市相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工作、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健全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行政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完善信息联络制度及基础数据库建立和统计制度。还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生态文明建设、治污保洁工程。

住宅区(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抢先看

分类投放点:首次配置由政府“买单”

对于分类投放点,原则上每1000户应设置1个分类投放点,分类投放点应设置有害垃圾(电池、灯管)、可回收物(玻璃、金属、塑料、纸类)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分类投放指引牌。分类投放点建设和分类收集容器首次配置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买单”,后续更新和日常监督管理则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责任单位出资和负责。

废旧织物投放点:城管部门统一编号和监管

对于废旧织物投放点,每个投放点应至少设置1个织物回收箱,箱体外观应包含分类标志、投放指引、处理流程、联系电话、监管电话、箱体编号等基本要素。

专业收运企业自行设置织物回收箱并向辖区城管部门报备。辖区城管部门统一编号和监管。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责任单位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大件垃圾(年花年桔)投放点:为物业提供免费预约上门收运

对于大件垃圾(年花年桔)投放点,确实没有合适地点的,可就近并入其他住宅区(城中村)或社区统一设置的大件垃圾(年花年桔)投放点,投放点应设置投放指引牌与围挡,宜设置挡雨棚。居民产生的大件垃圾应自行搬运(免费)至投放点,或委托物业、专业收运企业上门搬运(付费,费用由居民与企业协商确定)。专业收运企业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责任单位提供免费预约回收服务,每月至少巡回收运一次。

其他垃圾投放点: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

据居民实际投放需求,设置一定数量其他垃圾投放点,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m;需集中收运垃圾的住宅区(城中村),在投放点的基础上,可设置1~2个其他垃圾收集转运点,以提高收运效率。投放点、收集转运点应设置在住宅区(城中村)范围内,不得占用市政道路人行道、车行道,并满足收运车辆通行和安全作业要求。

编辑 桂桐

(作者:读特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崔嵩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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