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持担保书的印度籍非法劳工2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狱。香港入境处发言人说,该名被捕人士20日于沙田裁判法院被控使用他人香港身份证及在香港受遣送离境令规限,未得入境处处长授权而留在香港接受雇佣工作,他承认控罪,两项控罪分别被判监禁15个月,同期执行。
发言人说,入境事务处在4月18日进行的反非法劳工行动中,于铜锣湾一间餐厅内发现一名27岁印度籍男子正在洗碗。在检查身份证明文件期间,该名男子出示一张香港居民身份证,经查问后,入境处人员怀疑他使用及管有他人身份证,于是将该名男子拘捕。调查后证实该名男子持有由入境处签发不允许雇佣工作的担保书(俗称行街纸)及为免遣返声请人士。
入境处发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令规限的人接受雇佣工作,开办或参与业务,均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上诉法庭对有关条例颁定判刑指引,以监禁15个月判刑作基准。发言人同时警告,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伪造身份证或他人身份证乃属违法,违者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10年。
编辑 钟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