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顺手牵羊“捡”包 差点惹上牢狱之灾

读特记者 李明 通讯员 刘智耘
2017-05-18 21:25
摘要

经查,该男子所带行李中确有一个棕色挎包,包内有现金18000余元和手机等财物,数额与失主杨小姐所丢失的财物相符,该男子承认自己确实是因为见财起义才拿了这个包,同意将财物归还失主,并主动向民警承认了错误。

根据相关法律,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8日,读特记者从广铁警方了解到,刚发生的一宗案例中,一名男子因为贪心,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己有,所幸及时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避免了牢狱之灾。

“警察同志,你好,我的包包不见了”。日前,一名孕妇急急忙忙来到广州铁路公安处珠海车站派出所向民警求助,称自己随身携带的挎包不见了,请求民警帮助寻找。

民警询问后得知,这名旅客姓杨,当日上午来到珠海站坐车,因为自己挺着一个大肚子,又带着腿脚不是很方便的婆婆,当时一进车站安检口就光顾着查看车次信息,几分钟后,才突然发现自己随身携带的棕色挎包不见了,里面有现金18000余元、手机和衣服等物品。

因为丢失现金较多,杨小姐和婆婆都显得非常着急,民警一边安抚旅客,一边组织警力帮助寻找。通过杨小姐的描述,民警立即调取当日车站的视频监控查找。

监控显示,当日上午8点16分左右,杨小姐在通过安检口时,将棕色挎包遗留在了安检传送机旁便离开了,随后的一名男性旅客见挎包无人认领,左顾右盼了大约一分钟后,淡定的将挎包了自己的行李一同拿走了。8点30分,通过调取后台购票记录和监控,民警发现这名男子登上了由珠海站开往郑州东的G542次列车,民警立即联系该次列车的车长,20分钟后,车长给车站派出所打来电话,称找到了该名拾包旅客。

接报后,珠海车站派出所立即向上级机关广州铁路公安处指挥中心报告,并及时联系韶关车站派出所值班室,请求协助,10时36分,韶关车站派出所民警从G542次列车上将该拾包男子带至派出所调查。

经查,该男子所带行李中确有一个棕色挎包,包内有现金18000余元和手机等财物,数额与失主杨小姐所丢失的财物相符,该男子承认自己确实是因为见财起义才拿了这个包,同意将财物归还失主,并主动向民警承认了错误。当日下午15时许,失主杨小姐来到韶关站派出所,在与民警仔细清点后,顺利的领回了自己遗失的财物。 

铁路警方提醒,旅行当中一定要注意清点行李物品,进站乘车和到达下车出站时不要着急,要清点好行李,做到心中有数,避免遗忘、错拿;同时,旅客捡拾到其他旅客遗失遗忘的物品,要及时交还给事主或工作人员,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辑 党毅浩

(作者:读特记者 李明 通讯员 刘智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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