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查整改进行时 | 宝安区拟出台38项整改措施
读特记者 窦延文
2017-05-16 18:38

记者从市人居环境委获悉,宝安区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目前已拟定相关工作方案,计划出台38项整改措施。

据介绍,宝安区共收到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40宗,其中主办37宗,协办3宗,已全部办结。主办案件后续全面开展 “回头看”,所有案件责任单位于5月19日前将案件“回头看”自查情况上报,重点核查已办结仍有投诉案件,核实是否整改落实到位,严防“回潮”。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宝安区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宝安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包括1个总方案和7个专项子方案,其中,总方案以“补短板”为目的,结合宝安区实际,从10个方面提出了38项整改措施;7个专项子方案围绕截污箱涵、管网建设、茅洲河污染、跨界河流水质提升、一级水源保护区违法建筑清理、生活垃圾分类、交办案件跟踪等7个突出环境问题、剖析深层次原因,细化提出专项整治方案。目前方案正在征求意见中。

根据反馈意见,截至2016年年底,全区污水管网缺口仍多达1900公里。2017年,宝安区计划新建600公里污水管网,目前已建成管网311公里,占年度总任务52%。宝安区29段黑臭水体,目前已完成黑臭治理2段,整治工程已动工22段,整治工程开展前期5段。茅洲河界河综合整治工程已完成项目工程量的78%;罗田水综合整治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30%;沙井河截污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30%。

此外,宝安区大力推进茅洲河(宝安段)综合整治工作,目前,茅洲河界河综合整治工程已完成项目工程量的78%;完成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58个;16条河中12条已开工,4条河处于施工图设计阶段尚未开工。

茅洲河宝安片区已完成管网敷设282公里,占年度任务(503公里)的56%。

宝安区正在制定《宝安区茅洲河流域重污染企业淘汰工作方案》,目前征求意见中。下一步,拟完善重污染企业淘汰机制中相关强制措施及企业按期自行退出后配套的财政补偿制度。宝安区茅洲河流域现有重点工业污染源339家,截至4月底,2017年度共计已淘汰茅洲河流域重污染企业10家。

见习编辑 耿超逸

(作者:读特记者 窦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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