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14日,深圳交警在龙岗区连续开展两场占道施工检查整治大会战专项行动,共查处违法占道施工58宗,其中责令整改39宗、行政处罚19宗。
【曝光台】
施工前未经审批违法施工
5月12日上午,执勤民警在巡查至平湖街道凤安路路段时,发现一施工单位未经审批擅自占道作业,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随即叫停施工并责令立即整改。
施工时在高峰期占道作业
龙岗**有限公司横岗分公司擅自在高峰期占用道路施工,执勤民警责令立即整改、撤离现场。
施工时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5月12日,执勤民警对中铁**局在马蹄山村路段占道施工时设置围挡没有放置安全警示灯的违法行为开具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整改。
施工时施工现场人行系统不连贯
对该施工单位在横坪连接线路段占道施工导致人行道不连贯、机非冲突,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的行为,龙岗交警依法处罚100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
施工后未及时清理道路障碍物
施工完毕后不及时清理,会阻碍道路交通,带来隐患。交警对以下行为进行了处罚:
城市发展离不开施工建设,但如果占道施工不合法合规,那就很容易给市民的出行“添堵”。为此,交警呼吁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占道施工交通安全,如发现占道施工单位“胡作非为”,请马上举报!
据介绍,常见占道施工违法行为包括:在未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占道施工;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核发的占道项目许可证已过期,但未及时恢复道路原状或者办理延期手续;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护栏、交通信号灯、交通监控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指路标志等。
市民可通过电话(0755-83333333)、网站(市公安交警局门户网站http://szjj.sz.gov.cn)、随手拍(微信或支付宝“星级用户”端口、随手拍举报小程序、新浪微博@深圳交警)等方式进行举报。
(来源 晶报APP)
编辑 昌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