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严打涉毒犯罪 举报海上走私毒品最高奖励800万元
记者 吴绪山 文/图
2017-05-12 18:39

广东省汕尾陆丰市公安局近日连续发出通告,严打各类涉毒犯罪,对有功举报人,最高奖励可达800万元。

5月10日,陆丰市公安局“陆公通[2017]004号”通告称,为严厉打击涉毒涉枪犯罪活动,特别是严惩震慑海上走私毒品犯罪,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群众举报破获海上走私毒品案件,以及举报抓获涉毒、涉枪网上在逃人员的,给予重奖。其中举报破获海上走私毒品案件、并抓获犯罪嫌疑人、缴获毒品的,按照缴获毒品数量,奖励举报人50万元—800万元人民币。

继上述004号通告后,今天(5月12日),陆丰市公安局又发布“陆公通〔2017〕005号”通告,悬赏100万元对重大制贩毒犯罪嫌疑人郑某进行公开悬赏通缉。通告称,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该逃犯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将其抓获的,将奖励举报人100万元人民币,并对举报人严格保密;对隐瞒包庇容留该逃犯,以及为其逃避提供便利条件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资料显示,该被通缉疑犯出生于1971年,现住地址为陆丰市甲子镇金源小区。

公安机关同时敦促,各类涉毒涉枪违法犯罪分子尽早回头,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编辑 刘桂瑶

(作者:记者 吴绪山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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