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增2万余户家庭将入保障房轮候库
读特记者 窦延文
2017-05-04 21:58

新一批保障房轮候申请合格家庭信息5日起公示。记者4日从深圳市住建局获悉,此次合格申请家庭共20445户,其中安居房申请家庭6685户,公租房申请合格家庭13760户。

公示期间,申请家庭如发现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应在公示期内持相关材料到市住房保障署申请信息更正。

此次公示的合格家庭为2016年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提交申请的家庭,全市共受理14110户公租房轮后申请家庭,7040户安居房轮候申请家庭。经核查,合格申请家庭共20445户,其中安居房申请家庭6685户,公租房申请合格家庭13760户。合格申请家庭名单及相关信息从2017年5月5日至5月19日,在深圳政府在线、市住房和建设局、 市住房保障署等网站公示15天。

公示期间,申请家庭应认真核对申请信息,如发现公示申请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发生变化的,应在公示期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住房保障署申请信息校核更正。逾期未提交变更申请的,视为申请家庭认同本次公示申请信息。申请家庭对驳回轮候申请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市住房保障署书面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根据相关规定,深圳保障房轮候申请以申请家庭诚信申报为基本原则,申请家庭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对本次公示无异议,以及有异议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市住房保障署将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备案回执编号的先后确定其日常轮候排序,载入轮候册,依序排在轮候册末位申请家庭之后。轮候期间,在册轮候家庭的住房、人口、人才认定、户籍、婚姻、抚恤定补优抚和残疾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身份证及申请变更事项对应的材料到市住建设局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办理轮候信息变更。

市住建局强调,对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查处。

编辑 曹亮

(作者:读特记者 窦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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