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收入8444.5元,广东居民收入长了8.8%
2016-04-19 16:54

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18日发布的最新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一季度广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44.5元,同比增长8.8%,增幅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1%。

按常住地划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51.6元,同比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26.0元,同比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6%。

据分析,受相关增资政策带来的翘尾因素影响,各类从业人员薪资水平较上年同期相比提高,推动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7738.7元,同比增长7.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4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63.5%,是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调查显示,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180.8元,同比增长16.5%。其中,第三产业人均914.4元,同比增长16.6%。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261.0元,增长7.5%。其中出租房屋收入增长15.9%。

来源 广州日报

编辑 姿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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