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街道治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涉水面源污染改善人居环境
​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余勇 梁丽华 文/图
2021-09-18 10:00
收录于专题:走进社区看光明

9月15日、17日,光明区凤凰街道在辖区组织开展为期两天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涉水面源污染专项整治行动,街道综合治理办、应急管理办、城市建设办、综合行政执法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凤凰所、各社区工作站和南风派出所等多部门联动,通过专项检查治理,解决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暴露出的环保、安全等问题,切实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秩序。

凤凰街道检查治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涉水面源污染

根据《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再生资源通过回收利用,可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能源效率,从而保护环境。而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存在的一些安全、环境污染问题也给周边居民造成了极大困扰,如站点内再生资源露天堆场、非硬化地面通过降雨和地表径流冲刷,将地表中的污染物带入受纳水体,使受纳水体遭受污染;非法从事汽车零(配)件、机器设备拆解或清洗作业经营活动情况;站点存在收购危险化学品有机溶剂容器的行为;站点露天堆场及收购、挑拣、周转等功能区存在的“脏乱差”现象;站点露天堆场内再生资源物资存在长期呆滞现象;未建设初期雨水收集设施等。本次行动共出动60余人次,对辖区5个社区的28家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进行检查,现场要求回收站点按照“清污分流”的原则,采取雨污分流措施,严禁将作业污水排入雨水管网,从面源上杜绝水体污染;禁止站点露天堆场内再生资源物资存在长期堆放现象,要求经营者搞好环境清洁卫生,避免引起环境污染问题。

凤凰街道相关负责人表示,凤凰街道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常态化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专项整治,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站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整顿经营秩序、规范经营行为,不断提升专项整治效果,有效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编辑 刘思凡  审核 麦苗茵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王奋强 通讯员 余勇 梁丽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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