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向深圳市转办第二十一批信访举报案件10宗,其中龙岗区2宗,南山区1宗,宝安区1宗,市直部门6宗。
按照污染类型来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分别是噪声3个,大气2个,土壤1个,海洋1个,其他4个。
截至目前,中央督察组共向深圳市转办21批208宗信访举报案件(标“*”重点案件13宗),其中宝安区36宗,龙岗区28宗,龙华区24宗,南山区16宗,罗湖区15宗,福田区11宗,深汕合作区9宗,坪山区4宗,光明区3宗,大鹏新区2宗,盐田区1宗,市直部门59宗。按照污染类型来分(部分案件涉及多个污染类型),分别是大气87个,噪声67个,水44个,土壤31个,生态13个,辐射6个,海洋6个,其他43个。
以上信访举报案件已交办各相关单位,正在加快办理,处理和整改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