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传深圳对电动自行车违法都罚款2000元,消息有失准确。深圳交警5月7日表示,在我市开展电动自行车备案试点期间,5月8日起,暂不以“冲禁令”对电动自行车实施处罚。
记者注意到,近期深圳交警的每条微博下面,无论交警发的内容是什么,都有一批相对固定的网友进行评论“罚款2000了吗?”,更有不明真相的网友在此节奏之下,误认为深圳对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处罚都是罚款2000元,事实并非如此。如,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罚款300元;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罚款500元。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强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比如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可通过抄写交规、朋友圈集赞、穿绿马甲协助劝导文明出行等予以警告处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驾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1000元罚款。驾驶摩托车、电瓶车以及电动自行车和其他非机动车在限制或者禁止通行的区域、路段、时段通行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这种违法行为也叫“冲禁令”,造成网友们强烈不满的也正是此项违法。“深圳本来非机动车道就不完善,机动车又限牌,骑个电动自行车一罚半个月工资就没有了,赶上房租了。”网友吐槽。
也有网友质疑深圳交警,既然不让骑超标电动自行车,为什么还能买到呢?事实上,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由市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并处违法生产、销售(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三倍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4月9日起,我市在宝安、光明区启动了电动自行车备案管理试点工作。措施出台后,得到了市民的关注,备案纳管工作也在逐步的有序开展。针对近期市民、网友反应的“冲禁令”执法,深圳交警认为核心是要重新梳理限行道路,充分考虑市民的出行需求,并在备案试点期间采取宽严相济的管理模式。经研究,交警部门拟调整备案试点期间的管理模式,自5月8日起(相应通行道路优化政策未出台前)采取人性化执法,暂不以“冲禁令”对电动自行车实施处罚。
虽然对“冲禁令”采取人性化执法,但为了保障出行安全,交警部门依然对电动自行车其他违法依法查处,主要包括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驾驶电动自行车冲红灯等违法行为。与此同时,对地铁口、公交站、城中村等公共场所限制或禁止电动自行车区域路段,对从事非法营运,影响社会秩序和安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交警仍将严格执法,扣留车辆、处2000元罚款。深圳交警表示,将不断改进管理和服务,同时也呼吁市民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骑行。
编辑 秦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