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评 | 这一“池子”的不满,恐一个道歉难以了结

​读特评论员 赵强
2020-05-08 00:56
摘要

池子与笑果文化公司的恩怨情仇,大众原本并不那么关心,但中信银行未经池子本人授权,只为“配合大客户要求”便将其两年的银行流水打印出来给笑果文化公司作为“呈堂证供”,让公众倒吸一口冷气,不禁人人自危,引发公众隐私权保护的忧虑


近日,脱口秀艺人池子(王越池)通过微博发布长文称,在处理与笑果文化的合约纠纷时收到的案件材料里,竟包含自己在中信银行的个人账户交易明细。他给银行打电话要说法,对方称提供其个人交易明细是“配合大客户要求”。5月7日凌晨,中信银行通过官微向池子致歉,并称该行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一份中信银行的个人账户交易明细单,就像一块自带热度的石头,不仅激起了池子的不满,也激荡起了公众舆论的漩涡。池子与笑果文化公司的恩怨情仇,大众原本并不那么关心,但中信银行未经池子本人授权,只为“配合大客户要求”便将其两年的银行流水打印出来给笑果文化公司作为“呈堂证供”,让公众倒吸一口冷气,不禁人人自危,引发公众隐私权保护的忧虑。

据专业人士介绍,正常情况下,中信银行只在三种情形下出具池子账户近两年的交易明细是合法的。“一是司法人员拿着调查手续来调取;二是笑果文化公司的律师拿着法院的调查令来调取;三是池子本人或他的委托代理人拿着相关手续来调取。”现在看来,中信银行的道歉还算及时,处罚也不能说不严厉,但也坐实了中信银行向笑果文化公司提供池子的银行流水没有取得合法手续。很快,被池子代理律师点名提及的上海虹口区人民法院相关人士也向媒体表示,对于笑果文化公司调取个人用户银行流水的行为,该院没有签发过调查令。

很显然,池子的个人银行流水被泄露,涉嫌两方面的违法行为。一方面是中信银行涉嫌违法提供;另一方面是笑果文化公司涉嫌违法获取。既然是涉嫌违法的事情,别说公众纷纷表示不能一个“道歉+撤职”的“家法处置”便可以了事,就是法律也不会答应。目前不仅池子提请了相关法律诉求,上海银保监局日前也宣布已关注到池子指责中信银行泄露其个人账户交易信息一事,并正式介入调查。法院以及行政监管机构的快速反应值得点赞,也表明此事肯定不会因为中信银行的一纸道歉便可以了结,相信随着相关调查的深入进行,相关人员以及中信银行应当承担的民事甚至是刑事上的法律责任,也一定会得到追究。

然而,最令公众意绪难平的是,在大多数人心目中,银行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道义上,对隐私保护方面最为严格,有着最高标准,也因此客户才放心地将自己的核心信息交付给银行。谁料到,仅凭“大客户”的一声要求,银行便将另一客户的账单流水轻易交出,这一行为实在是大大出乎公众的想象力和心理承受力。在个人信息泄露泛滥,个人隐私“裸奔”的网络时代,银行几乎是公众个人信息“最后的安全港”,如今却因为中信银行被池子曝出的这一行为,而宣告“最后的安全港”其实并不安全。

相对于池子,笑果文化公司是“大客户”,但比笑果文化公司更大的“大客户”还多的是,万一有一天比笑果文化公司还大的“大客户”要看一看笑果文化公司的流水,中信银行会不会也立马奉上呢?而相对于普通客户,微博上拥有四五百万粉丝的知名脱口秀艺人池子无论是从存款数额,还是社会影响力上看,都要算是“大客户”,这样的“大客户”居然也受到中信银行如此对待,那么千千万万的“小客户”,能不脊背发凉么?

编辑 詹婉容

擅自泄露客户隐私的行为,不仅辜负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也动摇了银行的根本。诚如中信银行名称里的那个“信”字的警示,银行的立身根本在于一个“信”字,要以诚信为本,要取信于人,必须讲求企业信誉。然而现在一些银行只专注眼前利益,围着“大客户”转,谁的存款多,谁享受的服务就好,谁的话语权就大。像中信银行这样拿着“小客户”的隐私信息取悦“大客户”,见利忘义,弃守企业责任,突破法律底线,与那些贩卖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又有什么本质区别呢?而一旦忘记“信”的根本,便会失去公众的信任,名声一旦坏了,“大客户”也留不住。

虽然池子的流水账单被泄露事件,或许有其特殊性,或许只是个案,但它却可能损害的是整个中信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业的信誉。不能仅仅止于个案的责任追究,不能仅仅止于池子的不满得到平息,而要从企业以及整个行业的文化价值观、职业道德观、社会责任感、守法意识等多方面加以反思,进而采取全面的自我检查、整治行动,成为信息时代个人合法信息的模范保护者,银行才能固本强基,赢得更广泛信任,赢得更多客户。


(作者:​读特评论员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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