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五一”不放假,假期五天连续开展“猎虎”涉酒驾驶整治行动,无论是机动车还是电动自行车,只要涉饮酒后驾驶严查严处。记者了解到,5月1日至5月5日,交警部门共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61宗,酒后驾驶机动车74宗,饮酒后驾驶电动二轮车多达351宗。
饮酒后驾驶、骑乘车辆的人,不仅不顾自己安危,有的还搭载朋友、家人外出,对自己、家人和朋友的安全都不负责任。
5月2日23时14分许,深圳交警在深圳市龙岗区爱南路宏昌华府路段设卡查车时,发现粤B****6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的驾驶员李某平浑身酒气,有危险驾驶的嫌疑。民警对李某平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119mg/100ml,经抽血检验鉴定,血液酒精含量为141.35mg/100ml。据李某平供述,5月2日19时许,李某平一家人、弟弟李某一家人以及另一朋友的一家人在福永凤凰山农趣园喝酒,李某平喝了一瓶啤酒。22时许,没有喝酒的李某驾驶粤B****6号牌机动车搭载他家人和李某平一家人共6人,行驶至龙岗区星河时代,李某一家人就下车离开。然后李某平载家人一车共三人,继续驾驶粤B****6号牌机动车,行驶至龙岗区爱南路宏昌华府路段时被设卡查车的深圳交警查获。
5月2日1时42分许,深圳交警在龙岗区平吉大道路段设卡查车时,发现驾驶粤M****5号牌小型普通客车的驾驶员卢某索浑身酒气,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47mg/100ml,随后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其血液酒精含量为152.66mg/100ml,达到危险驾驶标准。据卢某索供述,5月1日18时许,卢某索和五个亲朋好友在观澜湖重庆土菜馆吃饭喝酒,喝了三瓶啤酒。大约21时许,卢某索的姐姐叫了代驾驾车又去了音乐餐厅聊天喝酒,卢某索一直喝水,直到5月2日凌晨1时许大家准备离开时一起喝了一杯啤酒。“当时觉得第一场酒过了较长时间,第二场酒喝得不多,自以为是清醒就开车。”他说。
从交警的执法数据看到,五一假期饮酒后驾驶电动二轮车多达351宗,电动二轮车本身是肉包铁,容易出现闯红灯、逆行、上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如果骑乘人员再没有安全守法的意识,酒后骑乘,那么自身的危险系数就骤然上升。很多人不清楚,酒后骑乘电动自行车也是违法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规定:
一、存在下列情形,处500元罚款
1.首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
二、存在下列情形,处1000元罚款
1.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时存在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逆行、进入机动车道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
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存在下列情形,处2000元罚款
1. 曾因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2. 醉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
别以为自己酒量好,车技好,就可以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没有人能预料意外何时发生。司机应该牢记酒后不开车,同车人应该劝阻司机酒后驾驶,作为有责任感的市民遇见酒后驾驶可以积极举报。深圳交警对举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市民实施奖励,市民可拨打110或0755-83333333进行举报,经交警查证属实的,对违法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每宗奖励3000元,作出行政处理的每宗奖励1000元。
编辑 秦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