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39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迎“环保大考”
读特记者 窦延文
2017-04-21 17:07

21日上午,2016年度深圳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现场陈述会在市委党校召开,全市10个区(新区)、17个市直部门和12个重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现场陈述工作实绩,接受评审团现场评审。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张虎,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郑轲出席会议。

以刚性的考核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地”,是生态文明建设“深圳模式”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工作,将其作为保留“一票否决”考核事项的六项考核之一。

深圳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行年度考核,隔年主要负责人现场陈述的形式。考核程序包括自查、材料审核、指标采集和计分、现场检查、公众满意率调查、专家评议、现场陈述、评审等环节。考核全程力求客观公正,最大限度地减少主观、人为因素对考核结果的影响。

现场陈述与评审既是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考核最终环节,评审团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生态环保领域专家、环保市民和各辖区居民代表共50人组成。在昨天的陈述会现场,评审团对39家被考核单位逐一进行现场评审和打分。第三方评审团制度更加实事求是、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各单位生态文明建设的措施和成效。

多年来,深圳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不断完善。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将自然资源、生态红线、主体功能区、公众参与、生态文明系统系建设等机制体制创新纳入考核。在考核指标选取上,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和民生需求,强调治理效果,新增了黑臭水体治理、垃圾分类与减量、声环境质量提升等考核指标,加强了对水环境质量改善、城市内涝治理、公众对环境质量提升满意率和宜居社区建设的考核。结合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对原有考核指标进一步优化,调整了PM2.5污染改善、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绿色建筑建设等指标的内容和计分方法。

据介绍,2013年,深圳在已开展六年的环保工作实绩考核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践表明,通过考核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积极构建了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推动深圳绿色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制度支撑。

实习编辑 周梦璇

(作者:读特记者 窦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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