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获悉,深圳2017年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调整为672320元,目前深圳已经调整到位。
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而《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于2017年2月28日公布,2016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616元。
据介绍,随着这一数据的公布,2017年度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调整为33616元的20倍计发(33616*20=672320元),并将2017年1月1日以后至调整前发生工亡事故且已认定为工伤并领取工伤待遇的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33616元的20倍补发差额,深圳现已调整到位。
见习编辑 耿超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