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肩作战保护环境,深莞两市开展生态环境交叉执法
读特记者 任琦 通讯员 杜惠
2020-04-30 20:57

4月27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主动对接东莞市凤岗分局,联合开展交叉执法行动,相继检查了8家涉水、涉气企业,未发现重大环境违法行为。对其中环境管理不规范的3家企业,现场要求立行立改。



上述专项环境执法行动,是落实《深圳市、东莞市2020年度生态环境联合交叉执法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据了解,此《方案》明确深莞两市生态环境部门以涉水污染源、涉VOCs企业、“散乱污”企业(场所)非法排污和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为重点开展联合交叉执法行动。成立了两市联合交叉执法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制,由两市各一名局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双主任制,主任分别由两市生态环境部门指定一名骨干担任,办公室负责联合交叉执法行动的具体实施。

为有效推动深莞两市生态环境联合交叉执法工作,两市生态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协同执法、互通信息”的原则,制定市级和区(镇)级协调机制。市级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联合执法协调会,通报两市执法情况,研判环境执法形势,部署两市“联合执法周”活动,针对两市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查办大案要案,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区级每月召开一次联合执法协调会,互通信息、交流经验、研究问题、部署行动。针对辖区污染源监管的需要确定执法行动的方式和时间,对于执法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按属地原则及时向辖区环境执法部门移交,确保发现的违法行为得以及时查处。如有专项任务、突发环境事件,可按应急联合执法行动安排,随时启动联合交叉执法行动。

接下来,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执法人员将按交叉执法要求,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对周边企业加强巡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确保“散乱污”企业(场所)得到彻底整治,使深莞跨界河流水质和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全面提升联防联治的协同能力和执法水平,为打好打赢碧水、蓝天和净土保卫战提供有力保障,以生动的执法实践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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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出台旨在推进深莞惠经济圈(3+2)生态环保合作

《方案》的出台源于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关于全省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命令》(2020年第1号)、《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8-2020年)》,强化深莞两市联合治污的力度,巩固历年来深莞联合执法行动成效,推进深莞惠经济圈(3+2)生态环保合作。两市环境交叉执法将对标对表省市2020年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任务要求,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继续对两地重点污染源开展联合交叉执法行动,强化两市臭氧污染联防联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工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确保“散乱污”企业(场所)得到彻底整治,使深莞跨界河流水质和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全面提升联防联治的协同能力和执法水平。

编辑 彭健雄

(作者:读特记者 任琦 通讯员 杜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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