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深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雁林组织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常委会议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部署,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各副检察长结合分管的检察工作,分别畅谈了学习体会。王雁林检察长作了总结发言,并就全市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进行了部署。
会议认为,在广东奋力决胜全面小康、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各项工作,意义非常重大,这是对广东干部群众的厚爱、期望和鞭策,令人鼓舞,催人奋进。该批示思想深刻、内涵丰富,理念很有前瞻性指导性,是各项工作的重要思想武器和根本行动指南,对我们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内涵,迅速组织全市检察干警深入学习,并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对深圳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1月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全面推进检察工作,以扎实的工作举措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精神。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与我们的检察工作结合起来。要按照省委、市委的要求,将我们检察工作与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进行对表,寻找差距、补齐短板。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的绝对忠诚。要用新的发展理念指导我们的检察工作,促进检察工作可持续发展。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公正司法,为供给侧结构型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在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品质上下工夫,以检察工作高质量的品质,保障深圳的经济发展。要围绕“实干型、创新型、示范型”检察院的工作目标,多下工夫、多做工作,以特别的担当精神、特别的实干业绩,在全国推出更多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
编辑 高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