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视消防安全酿火灾 相关责任人被拘10日
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王雪 唐婷 文/图
2017-04-11 19:57

4月10日凌晨1时许,南山区沙河工业区25栋一楼某房,因人员在室内给多块电动车电池充电引起火灾,所幸被及时发现将火扑灭,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目前,2名相关责任人因漠视消防安全被南山警方处以依法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经调查,此处火灾现场存在一系列安全隐患,室内电动车充电、明火做饭、堆放液化气罐。而早在1月4日时,沙河派出所民警就已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在随后的复查中发现隐患已整改到位。但相关责任人在整改完毕后又再度漠视消防安全,重蹈覆辙。

南山警方表示,这起火灾事故的发生与该单位责任人漠视消防安全并屡教不改直接相关,根据《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警方对“过失引发火灾”的郑某利(男,39岁)、郑某坤(男,24岁)两名责任人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见习编辑 Lisa

(作者: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王雪 唐婷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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