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新办法施行一月,大家都能顺利退货吗?
人民日报
2017-04-10 08:31

商品开袋验货后能否退货?“海淘”是否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3月15日起,《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正式施行,新规细化填补了不少监管空白,有望更加给力地保护消费者网络购物的合法权益。“下单容易退货难”的网购难题在新规实施后是否得到改善?相关电商平台执行情况如何?

3月15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制定出台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细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明确了不适用退货的商品范围和商品完好标准以及相关退货程序,并对网络商品销售者违反该办法规定,作出了明确的处罚细则。

新规的落地实施情况怎样?目前消费者还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网络交易平台应当负起什么责任?

“开袋验货”少了后顾之忧

大的电商平台调整退货流程,但也有平台未尽到显著提示义务

“开袋验货”是否影响退货?在江苏省消协,此类的投诉不在少数。

《办法》明确,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可以依照七日无理由退货相关规定进行退货。这项法律依据让消费者“开袋验货”少了一些后顾之忧。

“新规给消费者吃了一颗定心丸,购物更有底气了。”苏州姑娘小娟前不久才在网购平台“无理由”退了一件新买的外裤,退货过程十分顺利。采访中,不少消费者对网购退货的这一新规表示支持。

编辑 刘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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