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好处费199万元,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处处长罗若锋被提起公诉
记者 谢馥蔓
2016-04-14 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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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以涉嫌受贿罪,依法对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党委委员、车辆管理处处长罗若锋提起公诉。

起诉书认定:被告人罗若锋在担任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副局长、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某公司及其股东、以及车辆管理处干警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99万元。

来自“网上深圳交警”的信息显示,罗若锋今年53岁,广东韶关人,法律学硕士。他在1984年进入深圳公安系统工作,最初为深圳市公安局南山派出所科员;2006年晋升为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副局长。2010年9月至案发前,他任职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处处长,主管车辆管理处工作,分管光明交警大队。

编辑 钟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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