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广东省民政厅、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省扶贫办、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广东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从2020年4月到2021年6月,在全省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着力在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落户安置、源头治理、干部队伍建设等关键环节上建机制、压责任、提质量、优服务,实现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换档升级,推进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新时代救助管理服务体系。
此次专项行动将大力开展救助寻亲服务行动,要求各地巩固和提升前期滞留人员寻亲送返专项行动成效,以“大爱寻亲,温暖回家”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救助寻亲专项行动。要完善滞留人员寻亲机制,民政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通过DNA比对、人像识别、虹膜比对等方式甄别滞留人员身份信息;公安机关要在地级以上市救助管理机构设立警务室并派驻民警,结合社区警务布点在县级救助管理机构设立警务室或派驻民警,加大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力度;救助管理机构要开通使用救助管理信息系统人脸识别模块,开发利用“头条寻人”、微信公众号、寻亲热线等智能化寻亲手段,深化与社会力量的寻亲合作。各地要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滞留人员身体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对已查明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做好协助返乡工作。各地要大力宣传报道本地感人寻亲故事,切实动员广大社会力量参与寻亲工作,不断拓展寻亲渠道。
编辑 黄泽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