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A级社会组织或可申请50万元奖励
读特记者 盛佳婉
2017-03-30 11:14

29日,深圳市民政局官网上公布了《深圳市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5A级的社会组织可申请50万元的奖励资金。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上年度经市民政局依法评估审核认定为5A级的社会组织,可以向市民政局申请奖励资金。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且符合奖励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每家5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社会组织应于3月31日前向市民政局申请上一年度的奖励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奖励申请资格。市民政局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对受理的奖励申请进行审核,提出给予奖励的社会组织名单,并进行为期30日的公示。

据悉,目前全市的社会组织超过110000家,根据市民政局的公示,每年度深圳约有10家社会组织被评定为5A级社会组织,涵盖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三种类型。

据了解,近年来,深圳市社会组织以每年20%的增速快速增长,为提高社会组织的“深圳质量”,市民政局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管并重,不仅进行了“社会组织史上最严监管”,并于日前开启了“全市性的社会组织大检查”。该《办法》的主要目的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奖励优秀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希望通过明确的奖惩机制,实现社会组织的优胜劣汰,促进深圳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目前,该《办法》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社会组织如对《征求意见稿》有修改意见,可于4月7日通过深圳市民政局官网:深圳民政在线进行反馈。

见习编辑 王雯

(作者:读特记者 盛佳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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