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色情表演敛财!这妇唱夫随二人被拘了

记者 林清容 实习生 范蕾蕾 通讯员 任冠元 李林岩 林文渊 文/图
2017-03-29 19:58
摘要

3月29日,深圳福田警方发布了一起成功破获的利用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案。

“哥哥们礼物刷起来,刷得越多脱得越多。”随着网络直播平台的日益火热,不少主播以“脱衣服”、“裸秀”等涉黄违法行为吸引观众,并借此收取虚拟礼物敛财。3月29日,深圳福田警方就发布了一起成功破获的利用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案,“涉黄”直播表演的女主播莫某荣(外号“菲姐”,35岁,广西人)及其丈夫金某(35岁,湖南人)被警方当场抓获。

从事网络色情直播

夫妻二人均被刑拘

2月22日,福田警方接到网民举报,称其浏览网页时发现一个名为“泰诱惑”的直播平台,点进去看到女主播“菲姐”正在进行“涉黄”直播表演,整个过程约20分钟。同时发现“菲姐”通过组建的QQ群将自己的直播时间在群里提前告知,整个QQ群里约有2000人,主播自称“菲妞”,群里人都称其为“菲姐”。

根据前期掌握的线索和网民举报内容,福田警方立即从网警大队、治安科、华强北派出所抽调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迅速将“菲姐”的活动区域锁定于广东某市一城中村内。

2月23日下午14时许,专案组抵达该城中村,民警兵分几路,通过摸查、蹲守、走访、联系当地警方等方式,最终明确了嫌疑人位于某住宅楼一间出租屋内。2月24日凌晨,警方将正准备在网络上进行涉黄直播的“菲姐”当场抓获,被粉丝称为“菲姐夫”的男子金某,也因协助涉黄直播被警方带走。现场还搜查到cosplay服装等情趣用品20余件,手机三部,银行卡数十张。目前,两人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福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李林岩透露,犯罪嫌疑人莫某荣无业,与金某是夫妻关系,去年8、9月份开始在网络直播平台上做直播,莫某荣负责色情表演,金某协助管理粉丝群,“当粉丝反映看不过瘾时,她就会让她丈夫金某来配合”。莫某荣称“他不反对我表演,钱怎么分他也很清楚。”

粉丝群内发预告

30元看色情直播

据悉,嫌疑人莫某荣在QQ上组建了一个粉丝群,群里约有2000人,她在群里自称“菲妞”,群里其他人称其为“菲姐”。

福田公安分局网警大队民警林文渊表示,“菲姐在‘泰诱惑’等多个网络直播平台上招揽大量粉丝,在群里不定时的发布“福利”预告,引导他们在网络直播平台观看涉黄表演。”据警方调查,“菲姐”夫妻俩以裸体以及性爱等方式进行色情表演,只有付费了的人才能进入他们的直播房间观看。入QQ群收费20元,看表演再收费10元,直播时主播收的礼物提成30%。“菲姐”表示,自己是因为“好玩又能赚钱”才开始进行涉黄直播表演,依靠“收礼物”提成,每天收入几百元,连“上厕所都会拿着自拍杆直播”。

民警林文渊还表示,“小的直播平台主要做量,只要有号码就可以注册,如果被警方发现存在问题,他就换一个界面或链接,但内容还是一样的,主播们的虚拟货币也还在。”

直播平台存监管漏洞

警方将加大惩处力度

福田公安分局治安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作为一种在网络上出现的新型涉黄违法方式的色情直播与普通卖淫嫖娼完全不同,对公安机关和办案民警都提出了新挑战。该案的侦破,为福田警方打击新型网络涉“黄赌”违法犯罪提供了直接可借鉴的经验。

根据警方近期对网络直播平台的分析研判,可以发现其存在门槛低、效率高、能够在短时间内大范围传播等特点。作为此案主要犯罪实施载体,直播平台暴露出很大的监管漏洞问题,网络直播平台公司有责任依法做好内控,运用平台规则进行用户管理和自我约束,不能放任个别“主播”利用平台传播非法视频。

网警部门也将依法进一步加大对制作、传播不良网络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开展网络安全专项整治,同时也呼吁广大网民对互联网进行监督,发现违法犯罪及时举报,警民携手打造清朗网络环境。腾讯公司网络安全专家表示,将通过技术识别和用户举报两大手段对此类行为进行高压打击。

见习编辑 王润天

(作者:记者 林清容 实习生 范蕾蕾 通讯员 任冠元 李林岩 林文渊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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