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深圳相继出手整治“首付贷”、“众筹炒楼”房地产金融业务,并对银行机构、P2P、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进行摸底排查。3月25日,深圳市发布了《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明确规定,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杠杆配资业务。
4月12日,记者从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了解到,全市互联网金融企业全面停止开展房地产众筹业务,并进行自查自纠和行业清理工作。
当日,深圳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的《关于停止开展房地产众筹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表示,房地产众筹业务是指所有与房地产相关的众筹业务,物业形态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房、商铺、厂房、公寓,众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众筹购房、众筹租房。
“在深圳,房地产众筹业务量并不算很大,但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如果不及时停止,很可能会出现风险。”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曾光表示,《通知》对房地产众筹业务包含的范围更加明确,约束力也更强。在下发通知之前,已经与相关众筹企业进行沟通,并没有一刀切。相反停止之后,不管是对平台本身,还是对房地产市场,并不会产生太大的冲击和影响,而是尽早规避投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所涉及的企业既包括注册地在深的企业,同样也包括注册地在外地、但有相关房地产众筹项目在深的企业。《通知》还要求各相关企业,自4月12日起7天内,须完成业务和技术上的整改,彻底清理线上线下的房地产众筹业务,否则将被列为全市金融风险重点排查对象。
“对个人投资者而言,房地产众筹业务的停止也不会带来金融风险。”曾光表示,《通知》要求,正在募集项目的企业应立即停止募集并归还投资人资金;已募集完毕的项目,应立即下线并不得继续提供任何服务或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任何企业不得通过更改名称、修改资金用途、转为线下筹集等方式变相继续开展业务。
编辑 莫 娟